监督电话:0833-2415590(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0833-2426963(乐山市纪委监察局)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公示人拟聘资格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,暂予聘用,如经核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违纪情节严重的,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(学校)通报,追究其相应责任。监督电话:0833-2415590(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0833-2426963(乐山市纪委监察局)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公示人拟聘资格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,暂予聘用,如经核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